12月7日
Tune是家里的佣人,印尼人,长我三岁。
在我搬进这个家之前,我对菲佣/印佣们的印象,只是周末在中环或者铜锣湾的广场、地道、天桥上坐满一地的姑娘们。
我曾经感叹于菲律宾是个多么伟大的民族,
几乎整个国家的女人都输出了,半个国家都在给外国人做佣人,却依然能保持那么高傲的乐观。
哪怕只是在幼儿园门口接孩子那会儿工夫,这群女人只要有三两个聚到一起,就会载歌载舞,随时开派对,
甚至在中环最时尚的店铺门口,她们都会内衣外穿搞赛跑。
无所谓路人的眼光,看久了也习惯了,她们成为城市里很自然的一道风景。
我刚搬来的时候,手足无措于有佣人照料的日子。
不习惯别人帮我洗衣服、整理房间、买菜做饭给我吃,连沟通也很不顺利。
佣人们都是不懂国语的,有些菲佣会讲英文(她们关于蔬菜食品的词汇量远远大于我),
而Tune则只说带有浓重印尼口音的广东话。
所以开头几天,我都会抢在她之前,自己悄悄铺床、洗贴身衣物、煮面。
结果现在,已经很习惯有她的日子了,
就连吃个橙子,她都会把皮削好,一囊一囊摆在盘子里,放上叉子再端上来。
所以爸妈每次在电话里说,外面总没家里舒服,就会遭到我反驳。
现在不但全部衣服都归她洗,还会时常要求她,有些要手洗,有些洗完还要烫。
Tune会把全家人的衣服,洗好烫好叠好,放在不同的房间,每个人的柜子里。
所以我常常会收到Jessie的毛巾,或者要去Maggie的柜子里找我的袜子。
刚来的时候,很不好意思被人伺候。
开饭的时候,我会邀请Tune跟我一起在客厅吃,但她非常坚持不和主人同桌吃饭。
她会拨一点菜,一个人躲在厨房或者自己房间吃。
我知道,有些香港家庭是很介意这些事情的,不跟佣人共用厕所,甚至不让佣人从正门出入。
所以香港有些房型在设计的时候,会在厨房开一个给佣人出入的后门,工人房里也会有独立的卫生设备。
当我在这里住久了,习惯了有人照顾,也开始多一点了解她。
我不再邀请她跟我一起吃饭,我知道这样她也会舒服一点。
我知道她不吃猪肉,今天开始要进入斋月,每天六点以后到太阳落山前,都不吃东西。
我知道她有时候问我要不要吃水果,是因为她自己想吃,
我就会若无其事地回答她:好啊,我们一人一半。
我也知道,她最想在客厅里看电视,但是主人不让。
佣人们的生活其实很单调,周一到周六做家务,周日不用做工,就跑去大街上聚会。
出门总是免不了要消费的,所以菲佣们就去找学校、广场、地道、天桥这样的免费场所,铺块餐布就一地坐下,嘻嘻哈哈。
据说香港政府曾经提出过要在港岛开一栋楼,专门供菲佣聚会,结果遭到菲佣反对,说侵犯她们人权,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到了周日,佣人们继续涌向最最繁华的街头,导致中环有些非常高端的品牌门店,周日反而不营业。
Tune长得很瘦小,整天穿深色的T恤,在房间里的角角落落忙活来忙活去,我常常都会看不见她;
可是一到礼拜天,她就大变身,穿上鲜亮的衣服,戴闪亮的耳环,涂上口红,我常常认不出她来。
佣人们一个月就三千几百港币工资,超市价;主人包吃包住,所以她们一般会留三五百块在身边,其它全部寄回老家,
这些在别人家里做工的女人们,个个背后都养着一大家子人。
Tune每天要打很久电话,她的手机上插着耳麦,这样,拆窗帘的时候、收衣服的时候、做饭的时候,她都可以打电话。
当我发现她每天睁开眼睛就打电话之后,我开始明白,其实她并不开心。
Tune长我三岁,离家已经九年了。
她说家里还有弟妹,还在上学。
她说常常想家。
前两天,Tune因为问我借两百块钱(说是爸爸等钱治病),
被Maggie姐姐说不懂规矩。
Maggie出门以后,Tune站在我门口开始哭。
那一刻我有点想拥抱她,
我想她明白的——出门在外,大家都不容易。
有时候翻翻两年前写的博,那时候觉得香港的每一个景象都值得记录;
现在却习惯于这里的每一条街道、火车站的每一分钟广播、
商场里每一年立起的圣诞树。
就好像现在开始习惯于佣人帮我洗衣服做饭一样。
开始适应这样一种生活和关系。
我想要什么,她都会做得很好。
我说要手洗,她就手洗;我说要烫平,她就烫平;
我要吃水果,她就去切;我要出门,她就整理房间。
但我没有放在洗衣袋里的毛巾,她不会知道要洗。
久了,自然互相对这种关系产生一种默契。
以至于有时候回家发现
她主动把我穿久了却忘记放在洗衣袋里的衣服拿去洗,
我都会感激不尽。
在两个人的关系里,一不小心就会让自己沦入危险的卑贱,
并心甘情愿着。
photo by annie @ 798 Beijing, 2009
12月3日
photo by annie @ Shek O, HK, 2009.
每每看见这般年纪的孩子,我就会想起佩佩——
那个锅炉房爷爷的小孙女。
记得她小小的身体,攀上高高的围墙,
抱着栏杆上的复旦logo对自己说:
长大了,我也要念这所学校。
认识佩佩那年,她才四岁,
穿裙子,梳辫子,不说话,我喜欢的样子。
我每天吃饭打水洗澡,都要过去看看她,
她每天要睡午觉,等睡够了,才能出来玩。
有时还会尿裤子,不敢告诉爷爷。
偶尔带她去食堂吃饭,就会很高兴。
佩佩说她还有弟弟,在老家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
家里照顾不了那么多孩子,就把女儿送来给爷爷带。
我从旧宿舍楼搬走的那一年,佩佩离开了上海。
爷爷说,她回老家妈妈身边去了。
也许佩佩是乐意这样的吧。
今年她该有十岁了吧,不知道有没有上学。
那些人那些事,注定只会在我们的生命中出现一小段。
有些不曾注意,有些不再记起。
他们的背影在今天都显得灰土土的,
只有我,还依稀认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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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故事 我不曾说起
那些朝南的房子
里面落满余辉一地
11月22日
乐乐今年9岁,小学三年级。
我认识她12天,分别两个月。
我常常想起她,偶尔很想念。
认识乐乐的第一天,我托着大小行李,从香港飞到她家吃晚饭。
直到临睡前,才发现原来屋子里还有个小女孩在写功课。
我试图跟她打招呼,她不温不火地应了我一声,算是有所回应。
第二天我听说她会弹钢琴,就去套近乎——
“你会弹琴呀?”
“嗯。”
“会弹什么曲子呀?”
(撇了我一眼)“我弹的都是小朋友弹的曲子。”
于是我知道,我没戏了,被她自动分类到“大人”的科目,属另一国了。
结果两天以后,我们开始常常一起弹琴。
大人们都以为是我在教她,其实大部分时候,都是她给我上课。
她是第一个要求我踩踏板的老师,
她也是第一个在听我弹卡农的时候,说要哭了的人。
和乐乐混成一国的以后,有一天我故意逗她——
“你现在整天缠着我,我刚来的时候,你可冷落我了!”
“啊?有吗?”
“有啊!我跟你打招呼,你都不爱理我。我问你弹什么曲子,你说小朋友的曲子,就抱着琴谱转身走了。”
“哦,是吗。那一天我太忙了。”
乐乐是个土生土长的讲国语的四川娃子,却如她家人所盼望的那样,深深地认定自己是个上海人。
为了让她受到更好的教育,家人托了很多关系,把她从乡下送到大城市里上学。
于是她生活在有着舅舅舅妈舅公舅婆外公外婆祖宗等等一系列长辈们关心的
没有爸妈在身边的
好多个家里,尽管她是家里的小祖宗。
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是——
这个东西好,留给我妈吧,我妈可穷了。
坦白说来,乐乐并不是我所喜欢的小朋友的类型。
我只钟意长得漂亮得跟娃娃似的小孩,或者聪明学习好的小朋友。
现在看来,乐乐两种都不算,但她有小孩子们独特的让你意想不到的机灵。
她的作业每天都被老师改出错,就回家满脸不高兴地质问她外公:
“怎么你检查的作业没一天全对的?!”
某天她得意洋洋跑来跟我说,外公检查她数学全对。
我回她:肯定有错,拿来我看。
没错怎么办?
嗯……没错我剥个橘子给你吃,有错就你剥给我吃。
好!
结果真的全对,但剥橘子的事却被我不了了之,乐乐之后也没提。
三天后,她因为输了另一场赌,被罚给我剥个橘子。
她很严肃地对我说:“你大前天也欠我一个橘子的。”
我点头,认真完成了我的诺言,感叹于小孩子内心的在乎。
我每次给乐乐辅导功课,她舅婆就会开她玩笑说:
私人家教很高级的,叫你妈给钱,一千块一小时。
她每次都噘噘嘴装没听到,然后闪人。
有一天她缠着我以背英文单词的名义,要我陪她唱英文歌、玩英文角色扮演。
虽说是件好事,可是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持久战之后,我彻底拜倒在小孩子无穷旺盛的精力下。
我愁眉苦脸地说:乐乐你能不能有效率点?就5个单词,你都背了3个小时了!
结果她想也没想就回答我:不就三千块钱嘛。
我才明白,原来大人们轻描淡写的一切,小孩子都悄悄放在心上。
认识乐乐的第四天,她托着下巴天真地问qu:
你一个人在上海的时候,想不想你妈呀?
qu:不想。
乐乐:想不想你爸呀?
qu:不想。
乐乐:那你想我吗?
qu:我想你干嘛呀?!
乐乐:哦。那你想谁呀?
qu无奈地以苦笑逃避小孩子的问题。
我就不怀好意地学乐乐的样子追问:那你想谁呀???
和小孩子合作欺负大人,乐趣无穷。
认识乐乐的第五天,她说要画幅画给我看。
她涂每一个颜色的时候都要来问我用什么色好。
我每次都给她建议,可其实她都有自己的想法。
当她拿着成品给我欣赏的时候,我皱皱眉说不好看。我的本意是想让她再精益求精。
结果乐乐低头自己看了一眼说:哦,我觉得还可以呀。就拿着她的作品转身走了。
她的反应令我印象深刻。
后来qu问我,有没有发现乐乐有很强的自我恢复能力,任凭你怎么打压,她都可以立刻自我恢复。
和她妈妈很像。
乐乐的悲苦在于,在这些她当小祖宗的家里,大人们都见不得她开心。
她只要一乐呵,她外公就会喊:乐乐看功课去!背单词去!作业写完了吗!
即使在她苦苦缠着我陪她唱英文歌的时候,只要她high了,“乐乐背单词去!”的声音就会响起。
所以乐乐并不知道,唱英文歌、用英文对话、跟我一起把英文歌的谱写出来、在钢琴上弹出来,这些都是学习。
乐乐并不认为,学习是可以有趣和快乐的。
所以乐乐不喜欢学习;她并不想学会,只想我把答案告诉她。
于是我怎么也无法跟她解释清楚,为什么5公斤铁并没有比5公斤棉花重。
和乐乐分别的前两天,她收拾书包,发现不见了第二天要交的作业。
小祖宗说,前一天拿给外公检查,外公再没还给她。
外婆去质问外公,外公不认账,外婆责怪外公,外公火了,冲着乐乐大喊:
“你自己的东西,自己不知道收好!你们个个都赖在我头上好了!!什么事情反正都全怪我!!!”
结果真的在外公桌上发现,外公更加不高兴:“都是我错!!!!你们全对!!!!!”
我听听客厅里的气氛不太对,怕吵到小孩子,就径直过去,拉着乐乐回头就走。
乐乐很安静地跟在我后面。
我把她带到房间,关上门,想跟她扯点别的话题。
我蹲下身来,惊讶地发现她毫无表情的脸上,一对双眼噙满泪水。
这是我和她相处以来,第一次看到她真真实实表现出来的难过,没有写在脸上,只是在眼睛里而已。
我指着她的眼睛说:别滴下来哦,千万不要滴下来。
她转过头去,又快速地转回来。
一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对着我。
我忍不住一把抱她到怀里。
我想起了我说她画得不好看的那个晚上。
和乐乐分别的前一天,她在屋里写作业,外公在一旁监督她,
我在屋子另一角收拾行李。
乐乐常常歪歪脖子偷看我一眼。
我就对着她很费劲地比口型:明——天——我——就——走——了——
乐乐对我点点头,被外公发现,批评她开小差。
她解释说,因为我要走了。
我没想到,她真的看明白我的口型。
又或者,她本来就明白我想说的话。
第二天一早,在她还没起床的时候,我就去赶飞机了。
我没有和她说过再见。
我成为她生命中只出现过12天的过客。
对于9岁的乐乐来说,那12天的我,不出两年就会烟消云散;
可对于我来说,那12天的乐乐却留下很多不仅仅是美好的东西。
我记得她教我唱的英文歌,脑中会无端端回响出那段旋律,我还能完整地背出歌词;
我记得她最喜欢弹的曲子是《彩虹架到台湾岛》,我不知道要怎么告诉她台湾那回事;
我记得她教我弹的《蓝色多瑙河》,我只会弹开头四句,因为那一周她的钢琴老师只教了她四句;
我还记得要在第四个音符时踩踏板。
在挫败的时候,我就想起她,想起她说,我觉得还可以;
在想哭的时候,我就想起她,想起她转过头来对着我笑;
在感到孤独的时候,我就想起她——特别想念她——
想想她,就会有力量走下去,
就会想起她托着脖子问,那你想谁呀?
乐乐,这个星期,
我每一天每一天,都很想念你。
6月15日
左边是一双七十岁的手,六十多开始学琴。
右边那双,是他那半路出家的“老师”的手。
今年六十岁,五十二岁开始学琴。
自学八年,从连五线谱都不识,到今天,可以弹出十多首世界名曲。
一个美好的下午,我和这群老人一起,在汾阳路55号的琴房。
他们热情地说要请我一起“音乐下午茶”,
然后又说,只是我们没有茶,只有音乐和午后的阳光。
于是一连数小时,他们兴致勃勃地从莫扎特到肖邦,再到贝多芬;
从小夜曲,到幻想曲,再到xx狂想曲;
而且全是盲弹,都不看一眼谱的。
把我惊呆了。
以至于我后来偷溜进音乐学院的时候,嘴里还乱哼哼着那个xx狂想曲。
没头脑说,在音乐学院的校园里,把歌哼成这德行,一定会被逮住。
我笑笑说没关系,万一被揪,咱就称自己是打击乐系的。
薛老伯原是上海某工厂里的木匠,
五十岁那年,很多国企因效益不好,纷纷倒闭。
当了一辈子木匠的薛老伯离开了工厂。
他说那一年,无意中看了一部电影,被影片里的钢琴曲深深打动。
就是出于这么一个简单的原因,一个五十岁的老人立志开始自学钢琴。
他每天苦练几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
完全不通乐理,就死磕琴谱,一年只猛练一首曲子。
还是出于喜欢钢琴的原因,后来他在汾阳路上租了个小小的店面,开了家琴行。
凡是在他店里买琴的,他都会免费教琴。
开店期间,结识了另外一些爱音乐的朋友,特别是一些老人,
在他的感染下,也开始自学钢琴。
老人们问我会不会弹琴,
我立即想到林和队长的告诫——第一次去见老师的时候,一定不能说自己会弹啥啥曲子,
一定会立马被批:音阶都没练好,还想弹那么难的!!!
于是我很老实很低调地说我一点儿都不会。
然后他们问我识不识五线谱。
我答不识,要数老半天的。
他们说没关系,这就算识谱了,他们也是一格格数出来的。
练一首新曲子,他们都是先要把五线谱翻译成简谱,光是这个工作就要做上两三个月,
然后才坐到钢琴边开始练琴,一首曲子最快也要练上十个月才弹出来,
平均下来,每首曲子练一年才出师。
于是我才明白,为什么那么长的曲子,他们从不看一眼谱,
原来全是死磕出来的。
老人们有时候喜欢每人坐在一架钢琴前,一起弹同一首曲子,然后比较谁弹得好。
有时候自己也会给左手做一点点改变,然后兴奋地弹给其他人听。
徒弟们总是要抱怨,自己已经很努力了,从没碰过乐器,到如今可以弹肖邦,可是却怎么样都赶不上师傅。
师傅会笑说,我看到他们每天拼命追赶我,我不能原地不动啊,不能让他们追上啊。
然后徒弟们又抱怨,师傅没有工作,老伴又把家里打点得很好,他每天可以专心练十几个小时,
而他们有的人还要照顾家里,还要上班,每天练三四个小时就不错了
……
听着他们相互争吵,让我觉得生活简单而美好。
师傅点头说,没了工作以后的这些年,
是他一辈子过得最开心的日子。
6月7日
昨天还在讨论77年恢复高考后有个作文题目是《知识越多就越反动吗》,
想想那个年代还挺开明的,还能冠冕堂皇地议论议论反和动。
今天在798等Rhyme吃饭的时候,她突然被两个穿著随意的年轻人叫走了,
数分钟后,她带着此二人走出展览馆,随口寒暄两句,给了张宣传单,把他们打发了。
然后一把拉住我,低语道,此二人打从所谓“文化稽查大队”来,
来因只为今天下午要播的一部纪录片有点小敏感。
其实此片也没啥反动,只是有个敏感的名字,叫《我们是社会主义省略号》,
内容上也真没啥敏感,也没咋社会主义,不过是说说大陆几间民工子弟小学不受重视的事。
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该片的导演反倒是有点小牛,
Rhyme称之为国内曝光率最高的gay(不过此话后来被没头脑以胡x为例推翻),
拍了不少gay片,可今天这部偏偏不是。
因为导演亲临现场,居然爆满。
最后我们判定“文化稽查大队”应该不至于因为个gay导演来光顾798,
想必他们还不至于有文化到明了导演的来路。
整个稽查过程,无非是那二人执意要去看片室,看了两分钟,没看出啥反动,
也就草草离去了。

photo by annie @ 798 Beijing
又一次聊了很多,无论是在上海的咖啡馆,还是香港的地铁站,或者只是北京的宾馆,
每一次都能扯很多。
尽管坐在宾馆里,似乎跟一座城市扯不上什么关系。
然后我们说,就这短短几个月,在上海也见了,在香港也见了,在北京也见了,
我们还有什么好不满足呢?
更何况,我的状态一次比一次好。
说到复旦前些日在香港和北京的校友会,
说到闾丘露薇,
想到本科的时候,“窃得”一次闾丘露薇专访,
当时我和Vera都死活不想去采访,还是Rhyme非要我们上阵。
Rhyme自己却完全不记得这件事了。
她说硕士毕业都三年了,本科的日子已经很远很淡了。
而对我来说,似乎从来都没离开过复旦。
动不动就会在校园里晃几圈,突然出现在陆姐姐办公室吓她一跳,
等到她很不解问我为什么一下子变好看了,才心满意足地离去。
尽管我连明天自己会在哪里都没法确定,
生活却透出明朗的色彩,让我越来越清楚我想要的东西,也让我离它越来越近。
打开天空,就想大声唱。

photo by
annie @ 熊猫慢递
6月1日




photo by annie @ Live Bar
那个时候的我们,没有什么价值观;
后来的我们,有了别人的价值观。
如今的我,之所以又可以活得他们一般自如,
是因为我懂得,
大多数人所坚持的,未必是对的;
而我只坚持我所想要的,
坚持它是对的,
且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肯定。
所以我也无需多解释,是不是要毕业了,
是不是要读博,是不是找工作,是不是留在香港,是不是去美国……
那些大多数人判断为美好的“是”,在我的标准里未必有价值。
听闻关于天上掉下来几个馅饼砸到我的故事已经流传去了上海。
没有人理解我为什么大大方方丢了那馅饼,
也无需解释,
我只用日日满面春光来回答你们。

应六一的景,贴现场酒吧的小朋友们。
5月16日
(上接前文)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到结局的部分,就变得简略到草率。
王子和公主“永远地”、“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在这个故事的结局里,我们也不知道更多的事情了。
我们所知的只是,孩子们都长大成人,离开了家。
我们也可以猜想,夫妻三人后来也应该早已搬出二十四平米的小屋,
有了更好的物质条件。
只是我们谁都不会怀疑,他们还是生活在一起,
和睦的,幸福的。
我还可以告诉你的是,
几年以前,采妮去世了。
她用她的一生,完成了所有美好故事里的那句苍白的“永远地”、“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故事到这里,还剩下雅芳和耀宗继续下去,
直到今天,他们还在上海的某栋小楼里过着平凡的老两口的生活。
他们的孩子,回想起父母的时候,总是会很肯定地说,父母间的感情几十年来一直很好,很甜蜜。
雅芳今年已经八十八岁了,
那个曾经拥有过两个妈妈的儿子,每次向别人提起他的生母的时候,
总是笑着说:
都快九十岁了,还在炒股票,炒得还比我好。
(完。)
(上接前文)
按照采妮老家的习俗,兄弟姊妹间若有人膝下无小,其他兄弟姊妹需要将自己的第二个孩子过继给他/她。
因为采妮终身没有再婚,雅芳家的老二,便被过继给了采妮做儿子。
于是,老二有了两个妈,一个爱她的生母,和一个同样那么爱着他的养母。
那间二十四平米小屋的楼上,住着一家常熟人。
一对夫妻,几个孩子。
当自己的两家弟妹纷纷成人之后,依然“单身”的采妮每个月并无多大开销。
于是采妮喜欢把每个月余下的工资买许多糖果玩偶送给楼上的小孩。
孩子们都很喜欢她,亲切地称呼她为“好嗲嗲”。
渐渐的,这个称呼便传开了,弄堂里的其他孩子也会跟着那家常熟小孩叫采妮“好嗲嗲”,
所以老二会开口说话以后,管雅芳叫妈妈,管采妮叫好嗲嗲。
后来才知道,“嗲嗲”在常熟方言里,是对未婚女子的尊称。
好嗲嗲很爱她的儿子,儿子也很爱他的好嗲嗲,
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学校老师总是要说,好嗲嗲这件事情不能告诉班里同学,要保密;
他也不明白,国文老师教课文的时候,为什么从来没有一篇范文是讲好嗲嗲的;
他生出来便有了个好嗲嗲,于是他只以为,每个孩子理所当然有个好嗲嗲。
长大以后,他才知道,她的两个妈妈,在旁人眼里,是爸爸的大小老婆。
可是没关系,这一切“不明白”并没有影响这个孩子的成长,
也没有影响这一家人的幸福生活,虽然他长大以后回忆,
他的好嗲嗲和爸爸几乎从来不说话。
每天晚上,他的左边是妈妈,右边是好嗲嗲,他熟睡在中间,
他的爸爸,在二十四平米的另一边。
一边和另一边,和睦的,也算是幸福的,生活了很多年。
(待续…)
(上接前文)
二十四平方米的屋子,被拦成两块,容下了三个人,一过就是许多年。
嘉玲和采妮在二十四平米的这一边,
耀宗在另一边。
嘉玲重新回到采妮身边的时候,采妮刚刚辞去弄堂小学的工作。
而刚回来的嘉玲又迫切地需要找到一份活儿。
于是嘉玲回到了原来两个人一起任教的小学,
以采妮的身份,顶替了她刚辞去的职位,并且更换了她的名字,
这以后的几十年,她后来的一辈子,她都被人唤作“采妮”,
而原来的采妮,为了把这份工作和名字让给嘉玲,自己改了已故的阿姨的名字,
后来的几十年,直到今天,她被人唤作“雅芳”。
逃婚回来的采妮喜欢听评弹、看越剧,
每个周末,她会和学校的同事一起去戏院看戏,然后留在同事家住一宿。
这便成为雅芳和耀宗每周纯粹的夫妻时光,也便成为他们后来三个儿子的由来。
(待续…)
(上接前文)
步入三十的嘉玲,原本夫家的妹夫,当时官任国民党政府下某县的县长,
也算是个有钱有权的主儿。
嘉玲两家弟妹的生活,其实全靠这个妹夫在经济上补贴。
可是这一年,妹妹突然去世,
按照当时的观念,妻子不在以后,丈夫便不再与妻子一方家里人有任何关系,
也就不应再承担两家弟妹的生活。
于是两家人便提出让当时在上海的大姐嘉玲继续嫁给这个县长。
为了两家弟妹的生计,嘉玲最终辞去了弄堂小学的工作,回到老家结婚。
这对于采妮来说,是对一个承诺的彻底背叛。
于是采妮也选择了粉碎这个承诺,她接受了同学耀宗的追求,
决定要嫁给这个善良的小伙子。
从立信毕业以后,耀宗留在学校里任教,
而采妮辞去了原先弄堂小学的工作,
在当时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的纺管局,找了一份有更好薪水的活儿,
并且分到一套二十四平米大的房子。
于是在这段恋情里,采妮一定程度上成为两个人的经济支柱。
而在老家的嘉玲和县长妹夫的婚姻仅仅持续了一个月,
她厌倦也同时畏惧官僚们的生活、交际,
一个月后,勇敢的嘉玲逃婚回到了上海,回到了采妮身边。
这时候采妮正决定要结婚,于是她对耀宗说:
我可以嫁给你,但是——
我们必须和嘉玲生活在一起。
(待续…)
在前往北京的飞机上,我有幸听到了以下这则故事。
从故事的一开头,我的脑海中就一直不自觉地浮现出刘嘉玲和杨采妮的身影,
于是,故事结束以后,我说,
这一切都太像电影了,可若它真是电影或小说,定会遭到我一番批判,
因为它太假了;
可无奈的是,所有的情节之所以动人和美好,
是因为它太真了,真真实实的。
(一)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
贤惠的嘉玲,不能算是很聪明的女人,却也读过不少书,有高中的学历,
在那个年代的女性中,也算是难得的了。
嘉玲的家境并不好,家中弟妹许多,年纪轻轻便被许给人家做童养媳。
年轻的丈夫不学好,整天就知道吸鸦片鬼混。
好在婆家人对她还不错,儿子吸鸦片早逝之后,婆婆反认了嘉玲做闺女。
就这样,嘉玲多了一个母亲,又多了原本是夫家的一群弟妹。
不久以后,抗战爆发,
嘉玲带着两家一大堆弟妹逃难到上海,开始了一段更艰难的生活。
故事的另一边,出生在书香门第的采妮,从小知书达理,也很有思想。
家里姊妹中,后来也出过些文人,在文学界也算赫赫有名(这是后话,也不便多提)。
母亲不幸在抗战中遇难,
采妮找了上海一所普通的弄堂小学教书,和外祖母在上海相依为命。
趁战局稍稍平稳些的时候,嘉玲把弟妹们送回老家,独自在上海谋生。
因为读过些书的关系,也去了弄堂小学做老师。
就这样,嘉玲相识了小她七岁的采妮。
所谓的弄堂小学,在当时,不过是上海随便一条弄堂里,
找一栋屋——一个客堂间,两间房——也就算是个学校了。
嘉玲和采妮,白天在弄堂小学教书,晚上学生们放课后,
她们便把客堂间的课桌拼在一起当床睡,这就是她们在上海的家了。
就这样,
抗战八年,她们这样生活了八年。
于是有一天,她们彼此有了承诺,
嘉玲和采妮,
她们决定——
此生 彼此 都不再婚嫁。
上海当时有一所立信会计学校,抗战期间,迫于战势学校被迁往外地,
抗战后,又搬回上海。
于是原本在外省读书的耀宗来到了上海继续上课。
而采妮因为战争的原因,并没有上过正规的大学,
于是战后进入立信会计学校学习。
年轻的耀宗认识了优雅的采妮;无辜的耀宗爱上了美丽的采妮。
小伙子开始追求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待续…)
3月31日




photo by annie @ Royal Festival Hall
冬日的伦敦,日照时间很短。
刚来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要抱怨天黑得太早,
三点多就开始阴暗下来,四五点不到就全黑了。
除了一些集市也许还有夜市,大街上很冷清,泰晤士沿岸也没什么夜景。
几天下来,开始渐渐习惯并喜欢起来。
记得没头脑说过,每天下班后是文艺时间。
这句话用在英国再合适不过了。
天早早黑了,大街上无可留恋,人们纷纷躲进温暖的屋内,
或是有现场音乐的酒吧,或是去博物馆、艺术馆、画廊,或是去剧院看看戏,
抑或是去集市,伴着街头艺人的吉他声载歌载舞。
剧院的戏一般都是7:15或是7:30开场,一出戏持续三个多小时,
中间休息十五分钟,会有工作人员售卖哈根达斯。当然戏票不便宜。
我看过一场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出的《Hamlet》,
减价票,才5镑,二楼第一排右边的位子,趴在铺着天鹅绒的栏杆上,看了整出戏。
男主角就那样轻松地站在舞台正中,一个人,
穿着T恤衫牛仔裤,那样不经意地说出: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对如此这般的文艺生活,让人羡慕到几近崩溃。
平日里,因为就住在南岸附近,晚餐后,我会和朋友步行穿过Waterloo Bridge的桥洞,
去RFH看看有什么演出或展览。
大厅里摆了个巨大的白色充气棚,钻进去,地上随意三者几个软软的立方体坐垫。
几个观众或坐或倚或躺在垫子上,惬意地观赏屏幕上的老电影。
今天播的是卓别林的Modern Times。料想也许是应了12月25的诞辰。
我搬一个靠垫坐下看电影,期间一直有观众不断进进出出,
充气棚外也时不时传来众人的阵阵笑声,猜想附近也有个地方在播电影吧。
突然羡慕起他们的生活,喜欢起天黑下来的时光。
吃顿晚餐,随便出门走走,就能约会莎士比亚,或者卓别林,
当然也有可能是Beatles,或者……
并且大部分都是免费的。
不像在香港,我去看个Coldplay还要花重金跋山涉水跑去大屿山。
伦敦的博物馆、美术馆虽然很多免费,但opening hours和他们的地铁线路一样复杂。
通常每天17:00(有些则是17:30)关门,但每周会有一两天late opening hours,
复杂之处在于每家的late opening hours都不同,
National Gallery每周三营业到晚九点,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则是每周四,
Tate周五周六开到十点,大英博物馆是周四周五到晚八点半……
这些开放时间还会时时更改,所以出门前都最好上网查询一番。
虽然复杂难记,却反而使得每天晚上都有不同的场馆可去,只需要稍微花点心思计划一番。

photo by annie @ National Film Theatre, London
小孩子的时候总是有很多有道理的奇思妙想。
就好象——
李老师说:大灰狼来的时候,小朋友们要快逃跑,否则会被吃掉。
方枪枪喊:不对!狼吃羊,所以应该把狼抓起来!!
李老师呵斥他:你还顶嘴!!!


photo by annie @ Hyde Park
伦敦半月,上海一月半,最终还是不得不回来香港。
这次居然坐的还是火车,提前一周半就开始纠结不能让我死得痛快些。
在上海的小日子很忙,忙得我放了无数人鸽子。

photo by annie@ Confucius Temple, Shanghai
看不懂这世界的许多纷纷扰扰,于是也就安心享受这稀里糊涂。
在家门口急急忙忙拦下一辆出租,说要赶去大光明,
司机乐呵呵回我:我知道,你要去看喜羊羊与灰太郎,喜洋洋,喜洋洋……
我道不是不是,却答不上要去看什么。
还有一次从大光明回来,林问我们去看了啥?
去看电影院。是的,就是特地去看电影院的。
98的师姐长得似04的学妹,去加油站总要被人质问是否未满十八岁;
而04的学妹却全然一副98的架势,事儿得很。
八零后作家居然已是爸爸,生个女儿还叫范思哲;
于是我说,qu的小孩就叫屈臣氏,林便犯愁她的小孩没个响亮的名字。
作家最烦别人叫他作家,烦别人拿他跟韩寒比,烦记者没事儿写个稿为郭敬明洗刷冤屈;
于是作家来我们家,挑了把最便宜的琴,用来咪法索的旋律唱索法咪来。
他整天倒是开心自在,我却担心起那个年轻的单身妈妈,
可没头脑说,那妈妈多幸福,可以一直和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还不会被别人烦。
新郎新娘在台上行礼,ada, tuo和我,三人的一致反应居然是——
我们以后决不办酒。
新人举行财政大权交接仪式,ada和tuo在底下回忆新娘的第一任男朋友,
当年在宿舍楼下被球砸到,居然还是一起流血事故;
tuo说她到死都会记得这事儿。
赴宴的路上,经过赤峰路附近那家少有人问津的韩国餐厅,
想起了新娘的第二任男友。
那时他们一起请我吃饭,为的是要给我介绍个男朋友,
我都 不记得坐在对面那个好玩又聒噪的男生的样貌了,
并且我好像从来都不知道他的姓名。
然后是新娘的第三任男朋友,常常来陪我们玩耍,把室友们一个个都伺候得很好,
可我们总是泼冷水地规劝,为了后代着想,还是算了吧。
而故事的结局是,几年后,他们买了房,结了婚,
工作稳定,少有加班,常常请朋友们去家里玩桌游。
队长居然在一天之内把我此生会弹的曲子全弹出来了。
还好后来有更正声称队长小时候学过琴,才为我挽回点颜面。
好好走在大街上,身边的人突然拎起电话就说:
喂,帮我问一下刘德华今年年三十怎么过?顺便再给我个何韵诗的电话号码……
立马走远三步路,希望路人别看出来我跟这家伙认识。
这就是我要的小日子,我唾手可得的小日子。
离美国远远的,离英国远远的,离奥地利远远的;
离博士远远的,离RA远远的,离香港远远的。
1月27日

photo by Annie @ Shanghai
从圣诞到元旦再到春节,从香港到伦敦再到上海,
只有坐在没有暖气的家里,看看春晚上的赵本山,混合着窗外间或的烟花声,
才真正感觉到是过年了。
走了一年,已是新岁。
香港的年关四处都是打折,大型的shopping mall里总是能遇见孩子们唱圣歌,
又一城里还有装扮成公主、怪兽、小矮人的外国演员在圣诞老人的带领下,载歌载舞地在商场里穿梭。
而伦敦的平安夜则冷清得很,马路上凄冷到可以拍鬼片。
圣诞节所有的商店、超市、便利店、餐厅清一色关门,
地铁系统也全面停止运营。
因此,平安夜的大街小巷就算偶尔能遇上几个路人,也是提着大包小包的食物步履匆匆地低头赶路。
按照英国人的习惯,圣诞是要和家人一起度过的。
于是,站在平安夜的伦敦街头,肆意地行走在马路正中,感觉整个伦敦成了一座空城。
而到了31日的新年夜,则是截然相反的另一番光景,
几乎所有的伦敦人都一夜之间出现了。
他们没有所谓的春晚,也不需要春晚,
所有人都涌上街头,来到特拉法尔加广场,来到滑铁卢桥上,来到泰晤士河边,来到大笨钟下。
认识的,不认识的,人们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一起,没有专门组织的文艺演出或晚会,
有的只是广场中央电子屏上滚动播出的封路及停运地铁的信息,偶尔插播几条明星预祝全国人民新年快乐的视屏;
有的只是滑铁卢桥头被吊车高高悬起的音箱,高声放着英伦摇滚;
有的只是带上吉他或是鼓走上街头的路人;
有的只是和着音乐载歌载舞的人群。
人们就这样挤在广场上、桥上、街上、岸上,自high着。
Icy拉着我在人与人的夹缝中艰难地穿行,其实我们心里是有些恐慌的。
好在身边到处是警察和骑警,当然骑警旁总是有合影的路人。
一路上见过喝醉的黑人砸了酒瓶就开始骂街,
见过消防队员抬着一丝不动的人去救护车上,
也见过警察抓了闹事的青年按着他的脖子戴上手铐……
我们互相紧紧拉着,生怕被人挤散。
Icy说,如此这般手牵手走在街头,周围的人定是觉得我们是对拉拉,谁叫伦敦的同性恋文化也那么丰富呢。
我们翻过滑铁卢桥,一路挤到特拉法尔加广场。
电子屏幕上出现动画人物Simpson向众人拜年的时候,全场一片欢呼声。
两对老夫妻早早来到广场上,静静地站在电子屏幕前。
丈夫从背后紧紧搂住妻子。
他们保持这个姿势在原地、在冬夜里默默站了两个小时,
看周围的年轻人高举着酒瓶载歌载舞地经过,
看放灯的人点起一盏盏小红灯笼飞上天,
看打扮得奇形怪异的姑娘们抱着保暖壶奋力微笑。
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广场上无数个角落撒起了香槟,人们纷纷拥抱在一起。
老太太转过身,和她的丈夫久久地吻在一起。
随后又转回身来,两个老太太相互拥抱,
在对方的耳边彼此互道着happy new year,眼中噙满了泪水。
背后巨大电子屏上直播着泰晤士河上的烟花,
光亮映在老人们的脸上,从她们的泪光中反射出晶莹来。
酒精的味道很快弥漫了大街小巷。微微觉得有些呛。
所有擦肩而过的人,无论认识与否,都微笑着互道happy new year,
间或也听到一声中国人在广场上的高喊:新年快乐!
回家一路上我所说过的happy new year的次数超过了我曾经所说过的总数。
photo by Annie @ Trafalga Square, Regent Street, & Leicester Square
到了春节,在上海,我们不说新年快乐,
我们道新年好。
我喜欢这种问候,一个好字,囊括了所有美好的祝愿。
新年好!
1月24日
回到上海的生活,即是每天睡个懒觉,起床买奶茶和手抓饼,
带上林的单反,假扮成摄影记者或是实习生,跟着没头脑出没于一家家电影院。
散场以后,一个人在上海的大街小巷乱走到天黑。
在伦敦和墨尔本的时候,我都在想,
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拿出过些许执着的态度仔细地走一走香港和上海?
其实上海是一座更值得细心摸索的城市,只有耐着性子地寻觅,才能发现她的美好。
在国外的时候,拿一张地图站在马路上,不出五分钟,就会有人善意地走上前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助。
尽管大部分时候,我并没有迷路。
我有一次走在伦敦的soho区,边走边看地图,
一位穿黑色外套,拄拐杖戴翻边礼帽的白发老人满脸笑意迎上来:
"Get lost?"微笑中又带着几分得意,"London is so big huhh?"
其实我当时只是拿着地图查看周围的建筑都有些什么典故。
我说要去St. James Sq.,老人说他正要去St. James Park,可与我一路同行,于是便一路攀谈起来。
他问我圣詹姆士广场有些什么?为什么要去那里?我答,看书上说,有许多不同风格的古老建筑。
他问我是不是很喜欢建筑?我说是,尤其是教堂和剧院。
老人笑着说,那你一定会爱上伦敦的。
他说,现在人们都不去教堂了,信徒们全都涌去剧院,那里才是伦敦人聚集的地方。
他接着问我,在伦敦住在哪里?是不是习惯?
我答先前住在Holiday Inn,也住过hostel,圣诞后搬去朋友的学校宿舍。酒店实在太贵,不能天天住。
老人又一次笑着回应:"Exactly, everything is expensive in London."
又一次笑意中露出得意。
他一路热心地给我介绍——
右手边这是国家肖像管,很值得一看,今天不开门,你要星期一来。旁边是国家艺术馆,一定要去。
对面是圣马丁大教堂,是个很古老的教堂了……
虽然他说的大部分我都已经知道,但依然享受如此热情又愉快的谈话。
在上海,
在这个我以为可以生活得更自在更高傲的上海,
在这个我以为自己可以来去自如的上海,
在这个如此之大以致常常会在纵横交错的马路间迷失自己的上海,
有的时候却又不免让人寸步难行。
我向香樟花园隔壁那家面包房的店员问路,我问什么她都答嗯嗯嗯。
往运光方向的167是不是在对面坐?嗯。是不是左手边?嗯。是不是在那里(我指了指右手方向)?嗯。
我感谢了她,转身离开。
她还是嗯了一声,没有说不客气,没有跟我攀谈的意思,没有微笑,当然也没有得意的表情。
想起了前两天我和林在七甫路问路,先后问了三个人,指了三个不同的方向。
我们无法理解的是,上海人为什么不知道要乱指一气,为什么不能明白地说不知道,哪怕是冷冷的。
所以我在上海街头迷路的时候,并不担心没人会来帮助我,反而要提防那些指路的人是不是诈我。
我并不是因为去了洋气的城市,就瞧不起上海。
每次别人问我喜不喜欢香港的时候,我总是说,我喜欢上海。
可是每次别人问我是什么地方人,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都会觉得一丝羞耻。
为公车站没人排队感到羞耻,
为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的行人感到羞耻,
为自动扶梯上总是有人大模大样地站在左边感到羞耻,
为没有告示或广告教育人们要怎么站感到羞耻,
为大街上找路人募捐的孩子摆出一副抢钱的样子感到羞耻,
为跟老人抢座位的母亲和她的孩子感到羞耻,
为上海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感到羞耻……
为没有人因为以上种种有一丝羞耻感而感到羞耻。
林说,曾经以为,过些年,等现在中年的这代人老了,情况就会好的吧。
可是现在看到年纪还那么小的孩子,行为就开始令人发指,不免心寒又绝望。
没有人教育他们,告诉他们正确的行为,给予他们正确的是非观,
于是他们模仿着上一代,他们插队,抢位子,乱扔垃圾……
并因为插队成功或抢到座位而受到大人们"头子活络"的赞许。
然后笑,得意地笑。
我为这座我所深爱的城市感到骄傲,却为生为这座城市的人感到自卑。
我拒绝说上海话,我坚持和每一个上海人说国语,并接受他们随之而来的高傲的眼神。
也许一座城市的人永远会有他们的自我优越感,
就好像那个伦敦老人的微笑中总是藏着一丝得意,
就好像我常常被香港人问,是不是台湾人?不是。是不是新加坡人?不是。
然后不再有人问我问题。
但至少有一天,
即使没有上海人主动为生人指路,起码人们不会乱指;
即使没有上海人主动给老人让位,起码抢位子的孩子会遭到家长的批评。
无论我明天会生活在哪里,我永远都会告诉别人我是上海人。
只是要再过多少年,我才可以回答得更响亮些,得意些?
1月9日
我的沸点很高也很低,总是会因为别人毫不在意的细节而兴奋不已,
而这样的细节却常常很难把握。
我会翻遍整个海德公园,不为戴安娜王妃的寝宫,也不为女王筑坝拦水修建的人工河,更不为周末的自由演讲角,
而只为找一尊小小的Peter Pan的雕像。
看到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不断地前来与这个小飞侠合影,就足以让我激动一整天。

photo by Annie @ Kensington Gardons, London
小的时候很痴迷童话,其中以英美作品居多,
现在依然能记得的小时候读过的中国儿童文学作品,大概也就叶圣陶的《稻草人》和冰心写的几则故事了。
而外国的童话却还清清楚楚记得许多。
记得那时候我得到一本硬面装帧的红色童话,里面收录了
奥斯卡·王尔德的《巨人的花园》、欧·亨利的《最后一片叶子》、莫里斯·梅特林克的《青鸟》这样的名著。
那其实是一套彩色童话系列中的一本,其它还有蓝色童话、绿色童话……
我每每在书店或是别的小朋友家里翻到其他几册的时候,总是羡慕不已。
现在回想起来,诸如O Henry的作品,原非写给孩子看的童话,却也被编者收录进来,配以精美的插画。
料想那时候的我也没认得多少字,能读懂这些故事并且至今记忆犹新,全靠那些插图吧。
曾经有人说,儿童文学家是所有作家之中最值得人们尊敬的,
因为喜欢孩子的人,一定是可爱的,是充满了爱和关怀的。
然而我觉得,那些为儿童文学画插图的插画家们也同样伟大。
在英国(甚至全世界)几乎每个大人和孩子都知道写The Tale of Peter Rabbit的Beatrix Potter,
写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的Lewis Carroll,
写The Wind in the Willows的Kenneth Graham,
写The Story of Doctor Dolittle的Hugh Lofting,
写Winnie-the-Pooh的A.A.Milne,
写Peter Pan in Kensington Gardens的J.M.Barrie。
可是有多少人也知道画彼得兔的也正是Beatrix Potter,
有多少人还记得画爱丽丝的John Tenniel,
画小熊维尼的Ernest Shepard,
画彼得潘的Arthur Rackham,
画《天方夜谭》和《睡美人》的Edmund Dulac?
在书市上能卖出更好价钱的还有William Blake, Thomas Bewick, Eric Gill, Robert Gibbings,
William Russel Flint, John Buckland Wright这些人的作品。
我很怀疑,如果没有这些伟大的插画家,那些文学作品还会不会像今天这样几十年来依然走红。
我有点搞不清楚肯辛顿花园和海德公园的关系,单从地图上看,它们是同一大片绿地上相邻的两个花园,
我不确定,肯辛顿花园是不是属于海德公园的一部分。
有一种说法,是Peter Pan in Kensington Gardons带旺了肯辛顿花园,所以肯辛顿市政会送了一份谢礼给作者Barrie。
你一定想不到英国人的创意,
这份礼物居然是肯辛顿公园的钥匙。
而Barrie则把这把钥匙转借给了为彼得潘画插图的Rackham,好让他随时游园写生。
据董桥在《再见Rackham》一文里所述:
“J.M.Barrie那时候已经过时了,
他的小说他的戏剧在伦敦书店里两三英镑买得到出版本,
1906年那部Peter Pan in Kensington Gardons不一样,故事世代传诵。
又是Arthur Rackham画彩色插图,画黑白素描,八九十英镑算便宜。
画家签名本标价一两百英镑我见过两本。”
1906年的出版成了那年圣诞节红遍英国的畅销书,
一红红了整个爱德华时代。
1976年冬天,董桥曾在Long Acre一家旧书店找到
一本1912年版的Peter Pan in Kensington Gardons,
绿皮烫金,Hodder and Stoughton出版,Chelsea Bindery手工装帧,
老板卖两百五十英镑,还是相识的。
我后来在伦敦的书店里也买了一本,封面上的彼得潘是我没见过的画风,
看封底介绍,是位叫做Alice B. Woodward的人所画,
我并不识得,价格也不贵,
虽并不十分钟意,但也清楚自己实在买不起旧版的,也就索性收下。
结果随手一翻,
竟是那副我识得的《Looking very undancey indeed》,
分明是出自Rackham之手。
在1912年的绿皮烫金版里,这幅图被特别印制成明信片夹在书页里。
在画了彼得潘的第二年,Rackham又画了爱丽丝漫游仙境,同样卖座。
难怪他和Edmund Dulac并称为二十世纪初叶“插图礼品书籍”(illustrated gift-book) 最顶尖的插画家。
我在伦敦的书店里也特别找过爱丽丝,用的大多是John Tenniel的初版作品。
我新年第一天特地去牛津寻觅了爱丽丝故事的发源地——Christ Church。
(这里后来也成了哈利波特的取景地。)

photo by Annie @ the Dining Hall, Christ Church, Oxford.

(John Tenniel笔下的Alice and the White Rabbit。)
故事大约发生在1862年,
Alice的本名叫做Alice Pleasance Liddell,当时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她的父亲Henry George Liddell是牛津大学的副校长,也是基督教神学院的系主任。
他们当时一群人正在沿泰晤士河划船,从牛津附近的Folly Bridge前往五英里外的Godstow。
行船过程中,Charles Lutwidge Dodgson给Alice和她的两个姐妹讲了个故事,并且故事里的主人公也用了爱丽丝这个名字。
小女孩很喜欢这则故事,要求Dodgson把它写下来。
两年后,Alice Liddell收到了故事的初稿,她也成了爱丽丝漫游仙境的第一读者。里面还有Dodgson自己画的插图。
又一年以后Dodgson用笔名Lewis Carroll出版的小说正式上市。
据说故事里那只兔子的原型便是Alice的父亲。他每天晚餐后都要从后面一个狭长的盘旋着的阶梯离开大厅,
那便成了故事里爱丽丝掉入的兔子洞。
在教堂Dining Hall进门左手第五扇大花窗上,仔细找,能在角落里发现爱丽丝故事里的主人公形象。
虽然小小的远远的很难辨认清楚,但依稀能看出是John Tenniel的画风。
而就在大厅入口处右手边一堆肖像画的右下角,挂着作者Lewis Carroll的画像。

photo by Annie @ Christ Church, Oxford
我爱英国,爱伦敦,
爱他们的诗作、雕塑、电影、建筑、教堂、集市,
爱街头涂鸦和街头艺人,
甚至爱伦敦人的口音,
爱那些鲜活的作品,爱那些儿童文学作家,
更爱那些伟大的插画家。
很少有人记得他们的名字,也很少有人为他们建碑塑像,
但人们都识得他们的画风,根据他们的想象,为他们笔下的人物塑像。
他们用他们的作品,让这些小说永远鲜活,让我们永远记得他们。
这就是我喜欢伦敦的地方,
它让我感觉离我所爱的人和事那么近那么近。
1月8日
photo by annie @ Big Ben, London
从飘着雪的伦敦回到二十多度的香港,回到有着让人又爱又恨的网络和移动电话的现代化没文化的生活,
上网看到满世界都在关注的以色列攻击加沙的新闻。
周六那天,本来打算去西敏寺给牛顿乔叟扫扫墓。
沿威斯敏斯特桥刚过了泰晤士河,走到Big Ben下的时候,突然大批警察和记者从后面追赶上来,
随后是大量的巴勒斯坦人高举着象征和平的彩虹旗或是身披着国旗,手持着标语,洪水一般涌来,
其中不乏有老人、妇女和孩子。
他们一路高喊着Free free Palestine!Free free Palestine!
就这样高傲地从白人面前走过,从记者的高炮镜头前走过,从丘吉尔、曼德拉的塑像前走过,
从大本钟下走过,从市政厅门前走过,从唐宁街门口走过,从御林军马队面前走过,从白厅门前走过,
去往伦敦最著名的Trafalga广场。

photo by annie @Trafalga Square, London
著名的唐宁街(Downing Street) 自1732年以来,一直是历届首相的家,
出于安全的原因,从1990年开始,这里铁门紧闭禁止闲人入内。
我第一次经过的时候,远远的就见到有许多人围在门前,对着漆成黑色的铁门和警卫拍照留念,
走近细看,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观,料想便是首相先生的家了。
(也许是中了Love Actually的毒,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居然是Hugh Grant住在里面。)
第二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只见游行示威的人群留下满地的鞋子,男男女女大大小小运动鞋高跟鞋各款皆有。
有记者粗略估算了一下,竟也有一千多双,作为一种穆斯林的象征符号,
来表达对在加沙的攻击、对英国政府的沉默、对媒体失实的报道的失望和愤恨。
到处可见End our government's silence的标语。

photo by annie @ Downing Street, London
他们不仅仅是喊喊口号、发发传单、扔扔鞋子那么简单,还有非常有组织的演讲。
游行的人沿白厅街一路聚集到特拉法尔加广场,在伦敦最有名的雕塑——
Nelson纪念碑下搭起演讲台,领袖人物接连上台演讲并带领众人高喊示威口号。
这是我在新年夜倒计时之后,又一次看到特拉法尔加广场上人头攒动。
游行的人群一直挤到了广场外、大街上、地铁口、National Gallery前的平台上,
还有马路对面的St Martin-in-the-Fields教堂门前的台阶上。
这是一座建于1726年的皇族出入的教堂,查理二世曾在这里洗礼,
他的情妇——内尔格温的墓室也在教堂里。
推门进去,教堂里的乐队依旧排演着安宁肃穆的曲子,伦敦人静静地坐在教堂大厅,
默默倾听着古典乐曲,丝毫没有受到一街之隔的高涨的游行气氛的影响。
而教堂外,仍然有参加游行的人从四面八方不断地涌向广场。
据报道,截止到下午两点,组织者称有超过五万人参加了游行,并且还会有更多的人加入。
他们相互拥抱亲吻,跪地祈祷,
他们向路人散发传单,举着标语站成一排引记者来拍照,
他们把布娃娃涂得满身血腥,一路在地上拖,
他们把球鞋插在木棍上高举过头,
他们把示威的标语插在国家美术馆前的名人雕像上,
直到演讲台上的人最后说“Thank you for coming today...”
他们最后呐喊着Free free Palestine!
才纷纷四散开去,融入到伦敦冬季早早开始的夜生活中去。
我绕过国家美术馆,经过小道上Oscar Wilde雕像的时候,
只见三个街头艺人做在王尔德的雕像上,弹着吉他唱着小曲儿,
另两个小伙儿在一边地上滚着趴着兜着圈子跳着街舞。
从广场走来的手持标语的巴勒斯坦孩子天真地望着他们的舞蹈大笑着。
他的父亲也举着巴勒斯坦国旗驻足在旁边,轻松地笑着。



more photos pls click the London folder in annie's online album
12月22日

Dec.23, London.
Jan.6, Hong Kong.
Jan.17, SHA.
出城半个月,提前发布新年桌面。
要去那个传说中小而强大的国度,
那个有着莎士比亚、丘吉尔、甲壳虫、肖恩康纳利和哈利波特的地方,
还有贝克汉姆的黄金右脚,当然还有他的左脚。
lili说我这是去传达奥运精神,
笑纳这个说法。
Merry Christmas to you all.
See you guys next year.
12月20日
在我剪了短发的第四周,终于开始喜欢上它。
因为这次除了一半人说很像xxx之外,
还有一半人说,比上次的xxx头好看。
我也就姑且得意一下,
这表示,至少有一半人不觉得我像xxx了。
她实在是不对我胃口味口,
却总是我喜欢的人喜欢的样子。
11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和ta在一起的时候,自己的样子;
而不是,或者不只是,ta的样子。
在我穿着夏天的背带裙在冬天的走廊里坐了大半夜的第三天,
我终于感冒了。
头痛鼻塞流涕咳嗽也让我很得意,
看,我只在我特想生病的时候,来那么一下。
只是它比我的预算迟来了两天,
这让我有点担心,圣诞的时候,英国人民也许会不让我入境,
于是就狂喝退烧冲剂。
最近看的电影,一不小心都很sad。
美国片里,男主人公深深爱上了个充气娃娃,
为了治疗他的妄想症,整个小镇的人都配合着假装她的女友是个真人,
最后妄想症的好转,表现在他发现自己的女友失去了意识,
不久宣告死亡,死讯传布小镇的时候,每个人都那么难过。
故事的最后,大家为她举行了葬礼。
法国片里,关在监狱里的丈夫恳请狱警去和自己的太太发生性关系,
然后一遍遍地听那些充斥着叫床声的录音带,
一边崩溃,一边告诉狱警,怎样才是他太太所喜欢的更好的方式。
再没什么比这更让人悲伤了吧,
那些分分合合只不过是小孩子的游戏。
看到豆瓣上只有六个人看过这部片,
于是我想,地球太太平平正确运转的方式,就是让大部分人都习惯好莱坞式的直接,
而不需要太多的Closer,7 ans,Reign over me那样让人上瘾的纠结,
生活才能简单而美好。
所以我要在打包行李前再看一次Love Actually或者The Holiday,
再次纠结一下要不要去hmv买张正版碟,
为了我的伦敦圣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ather: So what's the problem, Sammy-o?
Son: You really want to know?
Father: I really want to know.
Son: Even though you won't be able to do anything to help?
Father: Even if that's the case, yeah.
Son: Okay. Well, the truth is... actually... I'm in love.
Father: [laughs] Aren't you a bit young to be in love?
Son: No.
Father: Oh, well, okay, right. Well, I mean, I'm a little relieved.
Son: Why?
Father: Well, because I thought it would be something worse.
Son: Worse than the total agony of being in love?
Father: Oh. No, you're right. Yeah, total agony.
12月1日
终于十二月了
微微有些冷
怎么睡都不醒
我系一根很长很长的手织围巾
和依旧穿着人字拖的AJ在海边乱走
贪婪地大口大口嗅着跟玛琪朵一般甜香的阳光
和冰冷的海的味道
看直升机、客机、老鹰在天上东南西北地乱窜

Annie @ Voodoo November 2008
我的桌面总是滞后一个月
习惯了回头
怎么都学不会向前看
却还非得让自己意气风发地活着
11月16日
【早晨】
没头脑:我今天四点要去采访。
不高兴:怎么周末也采访?你个小小娱记怎么天天有稿写?这是不对的。
就因为你们整天让老百姓关注些子虚乌有的事情,所以这个世界的人才越来越不动脑子,越来越不会思考问题,并且不接受动脑子的人和事。
这样的工作多么伤天害理啊!
没头脑:我们写的东西很重要的!我们写王菲李亚鹏有没有离婚,写庾澄庆伊能静有没有离婚,写章子怡妮可基德曼有没有怀孕……我们告诉读者,庾澄庆说离婚了,伊能静坚持说没有;庾澄庆说三年前就离了,伊能静说他们现在还婚姻美满。你看,我们把两方面的话都写出来,不偏颇一方,还让读者自己去判断事实,多客观,多锻炼人的思维啊!
【傍晚,不高兴要把没头脑的话写下来,可是具体忘记有什么八卦新闻了,就胡诹了以上文字。十分钟后没头脑采访结束回到家。】
不高兴:我不记得你早上都是怎么说你们记者工作很重要的,我就去搜狐娱乐了,可是没找到。你看,我就算要一本正经关心下娱乐新闻,我也关心不起来。
没头脑:笨蛋。我说伊能静和庾澄庆离婚呀。伊能静被拍到跟别的男人卿卿我我,伊能静说,我跟庾澄庆三年前就离了,庾澄庆说,我们根本没离,伊能静哭诉,庾澄庆他说谎!
不高兴:好劲爆啊,可惜跟我刚刚写下来的是反的。
没头脑:…… 无所谓啦,这个即便是反的也是一样的效果。
不高兴:这个怎么能无所谓呢,你们不是在摆事实嘛!还有什么国家大事啊?
没头脑:忘了呀。
不高兴:那我自己去google然后当作是你说的啊,反正无所谓啦,效果都一样。
没头脑:……好吧。
普利策工作坊的最后一天,大师们在台上滔滔不绝地说着一些似乎对人类发展至关重要的话,
台下有人做笔记,有人打瞌睡。
我端一杯酸奶,窝在人群中,翻一本装帧极让我欢喜的盈掌小书。
间歇听到他们高喊几句自由啊,真理啊,权利啊……
这些像模像样的大事儿我都不感兴趣,我只关心我手掌上的小天地,
里面活跃着Beatrix Potter的彼得兔,Lewis Carroll的爱丽丝,J.M.Barrie的彼得潘,
Kenneth Graham的The Wind in the Willows,Hugh Lofting的The Story of Doctor Dolittle,
还有A.A.Milne的小熊维尼。
这些虚幻的东西,叫我觉得这世上,多少还留存几分真实。
巴顿说爱丽丝偷看姐姐读的书发现书上没有插图没有对话:
“... and what is the use of a book without pictures or conversations? ” 她说。
巴顿从此一生喜欢有插图有对白的书。
我念到这里的时候,Leon Dash突然在台上提了个问题,
他问世界上有哪一种人是不戴面具生活的?
答案是孩子。
我欣然而笑。想把小书里的每一页插图都撕下来送给在座的听众。
“Winnie-the-Pooh”的维尼原来是伦敦动物园一头加拿大黑熊;
Pooh是公园一只天鹅的名字,
Milne的儿子Christopher Robin合二为一给小熊起名“小熊维尼普”。
Prof. Dash又提问了,这次他想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absolute truth。
他问:七十岁的老夫妻,为什么能彼此忍受一辈子?
因为他们从来不对对方说大实话。
后来我问他,你觉得是这个世界上没有truth,还是,只不过人们都不去说它?
他一脸严肃地告诉我,世界上有truth,但没有absolute truth。
虽然我意识到,我们并非在同一层面讨论同一个问题,但是我也愿意去听他想说什么。
他让我明白,一个好的记者,一个普利策的获奖者,一个让人们指望还在这个世界上坚持讲真话的人,
是怎样在谎言的交错里诉说真相的。
他说,真相,总是带有伤害性的。
所以,其实他的意思是,这个世界没有真话,只有好话。
他却自卑地不敢说出来。
因为说出来,就变成了真话。
我在想,有些人是因为笨,
你给他谎言,他从不怀疑;
另一些人则是因为太聪明了吧,
他们早就知道真相会违背自己的意愿,
他们心甘情愿选择相信谎言,甜蜜的空洞的虚伪的有效的谎言,
久而久之,剥夺别人说真话的权利。
“但愿你喜欢Sharpard的插图,
“我常常在想,没有这些插图,Milne的书会那么红吗?
“难怪Shepard晚年一提起小熊维尼总是悻悻然说‘that silly old bear’!”
人的缺点,不在于笨还是聪明;而是说太多话,做太少事。
人们实在是说太多的话了,太多带有形容词的话。
人会滔滔不绝地说自己很忙,很多事,很多操心,很多不省心,所以有很多不周到,很多疏忽,很多忙不过来……
这些话,一个人可以整整说上十分钟、二十分钟,一天可以找六个人、六十个人反复说。
然后他想听你安慰顺从的话,十分钟、二十分钟,他不需要意见,不需要你告诉他怎样做就能忙得过来,
最后他就真的怎么也忙不过来了。
于是,一个会说好话,又不说真话的人,就在这个世界如鱼得水。而我却快要窒息。
在你遇到麻烦的时候,她们第一个跳出来为你着急,为你祈祷,为你出很多主意,却还不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
而我只会观察,思考,我不说话,我想明白了就去行动,想不出来,就继续纠结,最后被这世界憋死。
于是我说的话越来越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对世界无语,却也越来越忙。
我每天发很多带附件的邮件,每封只有一句话:“详见附件。”
后来连这句话也没有了。
可这不符合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
是E.V.Lucas推荐Ernest Shepard替Milne的诗文画插画,
听说Milne起初不同意,嫌Shepard是个“perfectly hopeless“的画家,
后来画开了慢慢看出画里的线条的确老练,
还说他将来死了要请Shepart装饰墓碑!
我很少看小说,因为全是假话。
我更尊敬那些画家、雕塑家,
他们不说话,不用形容词,
他们只拿东西给你看。
所以事情的结果是——
小说家可以年少成名,画家雕塑家却很难。
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只会听你讲话,讲好话,讲假话,
却不懂得看你拿出来的实实在在的东西,
因为它们太过真实,人们承受不了。
所以即便我同意写文章是件很可耻的事情,
我还在坚持码字拼凑一些长短句出来,
这是我最后妥协于这个世界的行为了。
一九七六年,给小熊维尼画插画的画家Ernest Shepard去世了,
那年刚巧是小熊维尼五十岁生日……
photo by Annie
11月12日
为什么社会的发展会使得人类的脑子里充满了“斗”?
斗地主,斗资本家,斗其他阶级,斗跟自己意见相左的人,
斗来斗去,斗得你死我活。
因为人们害怕,畏惧,活在提心吊胆里。
人们为什么怕?
因为这个世界充满了流言蜚语,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恶心一把。。
为什么世界会充满流言蜚语?
因为小人得志。
为什么小人要制造流言蜚语?
因为他们清楚自己没有本事,只能靠恶心别人才能不被人恶心,才能胜过别人。
为什么人总是想要胜过别人?
因为人的脑子里充满了“斗”,
因为人们害怕,
因为这个世界充满了流言蜚语,
因为小人得志
……
Flee flee this sad hotel
这是女诗人沙士顿的一行诗,
诗歌讲述的是一家疯人院的事。
后来剧作家Tennessee Williams说要借用这行诗做自传的书名。
因为他说疯人院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因为他在疯人院里住过。
我也在疯人院里住过,
只是我还没有适应这个环境,还没有对它熟悉起来。
住在疯人院里的第一天,我很气愤,
我无法接受一个由疯子指挥正常人的体制,并且剥夺正常人说话的权利,
正常人一开口,疯子就给他一支针、一剂药。
住在疯人院里的第二天,我很难过,
我开始理解疯子的可悲,理解他们的畏惧。
他们害怕自己的弱点被看穿,所以他们提心吊胆地掩饰好自己,并不许正常人开口揭穿他们。
我学着真心地可怜他们,也心疼他们。
住在疯人院里的第三天,我不再痛苦了,
我开始发现,这个世界的疯子比正常人多。
第四天,我开始明白:
疯子之所以被唤作疯子,不是因为他们疯了,
而是因为他们是少数。
所以这个世界依然正常,我也并非生活在疯人院里。
我不再需要“正常人”给我打针或开药了。
可是,我却是真的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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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太多流言
所以要记得提醒自己
给沉默寡言的人更多话语权
同时警惕总是甜蜜蜜的小调儿